新生兒《出生醫學證明》辦理須知
來源: 發布時間:2022-09-13 10:00:52
請確定好新生兒姓名,在新生兒出生后一個月內辦理《出生醫學證明》!
辦理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所需資料:
1.新生兒母親辦理《出生醫學證明》需攜帶:新生兒父母兩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、復印件。
2.新生兒母親之外的其他人辦理《出生醫學證明》需攜帶:
(1)新生兒父母兩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、復印件;
(2)新生兒母親本人簽字的辦理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授權委托書;
(3)領證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。
3.新生兒出生超過一年辦理《出生醫學證明》需由新生兒父母雙方攜帶:
(1)新生兒父母兩個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;
(2)產婦病歷復印件(含病歷首頁、分娩記錄、出院記錄);
(3)個人信息真實承諾等。
如無法提供以上資料,還須提交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。
授權委托書領取方式:
(1)產婦住院期間授權委托書可在住院樓層的護士站填寫;
(2)產婦出院后可到出生醫學證明辦理窗口領取或自行下載打印。